2006年1月1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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谎称患者被医死 无赖屡次诈郎中
钟晓文

  1月10日,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对伪造公安局、法院等单位公文及印章实施诈骗的被告人何名昌作出一审判决,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,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10420元。
  现年56岁的何名昌,系江西省会昌县洞头乡农民,曾因犯诈骗罪于1984年4月被会昌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
  2005年5月31日,何名昌带着会昌县门岭镇的曾某跃、李某秀夫妇及其患有癫痫病的儿子曾某圣,到武平县平川镇七坊路的某草药诊所找汤某看病。汤某诊断后开了200元草药让曾某圣回家服用。事后,何名昌为骗取汤某的钱财,打电话谎称曾某圣服用了汤某的草药后中毒死亡,要求汤某赔偿。何名昌伪造了曾某跃妻、儿的书信,“证实”为此事何名昌已付给死者家属32122元。何名昌还伪造了会昌县公安局、会昌县人民法院等单位的公文及印章,来“证实”他已帮助汤某“撤诉”、“撤案”。从2005年6月至9月,何名昌先后10多次向汤某骗取现金共计10420元。2005年9月16日,何名昌再次向汤某行骗时,被汤某识破并扭送至公安机关。
  法院认为,被告人何名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伪造国家机关公文、印章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10420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、印章罪。被告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、印章用于实施诈骗,同时构成二罪,依法应择一重罪予以从重处罚。被告人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刑满释放后又重新犯罪,且违法所得分文未退,应酌情从重处罚。